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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英民2007-12-05
本章结构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第三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其他原因 第一节 合同终止概述 一、合同终止的概念 二、合同终止的原因 三、合同终止的效力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权的概念、性质 (一)概念 (二)性质 (三)种类 1.法定解除权 2.约定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及其法律效力 (一)行使 1.法定解除权行使条件及方式 2.约定解除权行使条件及方式 (二)消灭 1.抛弃 2.期限界满 (三)行使的效力 1.法定解除的效力 2.约定解除的效力 三、混同 (一)混同的概念及性质 1.概念 2...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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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解读--企业劳动人事制度的再审视杰铃2007-12-05
目 录 1. 劳动合同法的出发点 2.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 3. 劳动合同法要点分析 4. 有关劳动纠纷案例讨论 一拱写子升义义l育1赴上汽白一丫赴上姜旦 一胜程 2006年3月20日,《劳动合同法(草案)》经过第一次审议,向社会公开,并开始征集意见。一个月之内就收到全各地、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达191, 849条,其中65%来自基层动者。提出意见的社会群体主要分为三类:企业及商会、间组织和单个劳动者。 EU商会、上海美国商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交了厚厚白本资料,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要求 2006年12月24日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2007年4月24日进行了第三次审议。 ..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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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比较及实务解析杰铃2007-12-05
三、劳动合同法的总体影响 1、用工成本增加 2、用工风险加大 3、用工难度增强 四、《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新法与旧法的关系 1、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书面化要求 A、用工时定合同; B、用工前定合同; 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订立劳动合同时?/用工时? C、用工后订立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不订立书面合同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化要求 A、解除、终止时的书面化:书面通知(法律上并非全部必需,但实务上应当全部必须。) B、解除终止后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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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条例海贝2007-10-29
海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立和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由依法设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投资和工期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省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施监理: (一)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项目; (二)大中型工业和交通建设项目、大型民用建设项目; (三)城市大中型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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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海贝2007-10-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 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 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 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 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 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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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海贝2007-10-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功能,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和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统一管理。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市政工程设施的具体管理工作。 公安、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对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和管理的资金投入。 第五条 市..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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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最低工资计算方法纳入劳动合同法周宏2007-10-23
“全国没有一个省市的最低工资达到国家要求,即当地月平均工资40%~60%的标准。”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一语惊人。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证实,“假如是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方法——‘社会平均工资法’,即月最低工资一般是月平均工资的40%~60%,目前没有任何一个省份能达到这个要求”(据《中国经济周刊》5月8日报道)。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过低、几年不提高等情况,较为普遍,甚至出现了“最低工资标准低、就业不如‘吃低保’”的怪现象。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劳动者“一职难求,一职难保”等因素外,还有一些颇为流行的论调,是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如,“成本论..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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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周宏2007-10-23
解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下)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农民工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3月28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解决农民工的七项重点工作: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切实为农民工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本版就此政策分两期作详细解读。 保障农民..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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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个体户也可入社保周宏2007-10-23
《意见》提出,要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加社会保险范围,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   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办法,切实保障享受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基本生活。要合理确定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既要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也要有利于调动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的积极性。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及时掌握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服务。   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促进..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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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实施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周宏2007-10-23
今后,江苏省进城务工农民也能和城里人一样,失去工作后领取失业保险金了。江苏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5月8日出台的失业保险新政策明确指出,对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 按照国务院和劳动保障部有关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的要求,我省提出,从今年7月1日起,对本省农村劳动者在城镇单位就业的,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按使用的城乡劳动者工资总额的2%、劳动者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劳动者失业后和城镇劳动者一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以前单位为农村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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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低农民工维权司法门槛周宏2007-10-23
国务院研究室日前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称农民进城打工有利于整个社会稳定发展,已成为促进改革的推动力,但统计显示逾七成农民工节假日加班未享受过加班工资,在全国每年因工伤致残人员近70万人中农民工占大多数,并建议国家降低农民工维权的司法“门槛”,并用10年时间培养出一代有文化有技术的新型农民。   有利于整个社会稳定发展   《报告》说,我国人多地少,农业劳力大量过剩,农民工进城打工,使他们就业有了出路,也得到了一定的收入。农民工在城市打工,见了世面,开阔了视野,学习了技术,学到了市场经营的本领,也积累了一些资金,建立了相应的社会关系,回到家乡创办乡镇企业..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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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劳动合同法草案热点 试用期不应成为白干期周宏2007-10-23
劳动合同法是一部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短短的一周时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各地群众意见4769条。这充分表明公众非常关心劳动合同法草案的内容。从今天起,《民主法制》周刊将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读。   1.新闻背景   试用期存在问题较多   ●试用期过长   ●试用期工资待遇过低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随意解除合同   滥用试用期,通过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律责任,是近年来一些企业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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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部门实习期不得超过6个月周宏2007-10-23
又到了毕业生开始大规模找工作的时候,而每个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或跳槽的职工都会经历试用期。对于试用期,企业是否可以随意延长,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4月15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劳动部门的有关人士。   据介绍,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进一步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该《通知》第四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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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满月 收意见创历史之最周宏2007-10-23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孙宇挺)截止到今天,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十九万多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说,这十九万多件意见是历届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意见最多的一次。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的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十九万件意见中包括重复意见两万四千多条。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收到这么多的意见,表现了公众对这部法律的责任感和热情。   信春鹰列举了本次征求意见的三个特点:   第一是参与面很广。有用人单位、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普通劳动者。这些意见..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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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典应尽量做到事无巨细周宏2007-10-23
正在征求各方意见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虽然不能将实践中发生的所有问题都予以解决,但是还是可以尽量避免灰色地带,以争取法律实施后的最大效果。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典为标准的作法有别于判例法的英美法系。因此,在制定法典的时候应尽量多在里面装些东西,主要目的是防止未来劳资双方的口舌之争和法院无谓的压力。有些劳动方面的问题实际上是非常严重的,也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现行的劳动法由于过于原则化、空洞化,在实践中不易实施,导致发生的大量实际问题无法援引法律解决。 劳动合同法草案中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个问题是极具普遍性的劳动问题。首先是诸如刷盘子洗碗之类的简单工作是不需要试用半年时间的,是..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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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三点缺憾周宏2007-10-23
毫无疑问,劳动合同法是一部关系广大民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现在劳动合同法草案业已公布,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但我们没有看到有关的热烈讨论。这样一部可能改变雇员弱势地位的重要法律似乎被人们忽视了,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时间仅一个月,似乎有点短。 在笔者看来,劳动合同法草案至少存在以下三点缺憾。 一是对兼职和勤工助学行为没有做出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兼职的人员很多,这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公民业务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兼职行为在国外也很常见。对这类行为,劳动合同法不能视而不见。另外,大中学生勤工助学,由于人事档案留在学校,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算不算兼职,如果算,应遵守什么规范? 二..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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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草案首次审议:为了让劳动者绽放微笑周宏2007-10-23
这个设计非常巧妙,让用人单位不得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话里话外透出兴奋的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中国劳动法学会副会长郭军。他称,这次草案为督促企业履行签订劳动合同职责,规定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告知义务。其中最值得肯定的,是草案规定如果企业和员工没有签订合同就视为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的重要与现行法律对劳动权利保护不到位的反差,长久以来一直悬在委员们心头,是他们热切盼望解决的问题。此次劳动合同法(草案)提请审议,正应和了他们的迫切心情。此外,由于这次审议还承担着对劳动法存在的相对原则、粗疏问题进行细化、矫正的作用,以及对相关法律缺失..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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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维权的利益周宏2007-10-23
消息(今日关注4月28日播出):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人加班成常态,安全生产缺乏保障,《劳工合同法》能够真正成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利剑吗?五一到来前期专家、学者共话《劳动合同法(草案)》。   演播室主持人 鲁健:   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收看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的《今日关注》。   《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订,征求意见最近一直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在五一节前夕我们今天就针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订请到了两位嘉宾一起来讨论一下,先给大家介绍一下一位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部的副部长郭军先生,您好,还有一位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同是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的所长林..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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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立法“提速”呼声高周宏2007-10-2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劳动关系是基础。但生活中,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工人超时加班成为常态、安全生产无保障、发生工伤无保险……连日来,代表委员们在探讨中形成共识:种种工人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主要原因,都可归结为劳动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劳动监察没有到位。当务之急是从规范劳动关系这一基础工作做起,劳动合同立法要“提速”。过半企业未签劳动合同  “有相当数量的企业雇用工人时,不与工人签劳动合同,不到政府劳动部门登记注册,而且随意解雇工人。”中共深圳市委原书记厉有为委员认为,“黑工”现象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劳动合同签订的管理不到位,从而造成了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  厉委员还表示,目..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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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内 试用期不超过15天周宏2007-10-23
(记者钟蓓)昨日,省十届人大第二十一次分组审议了《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对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作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   《条例(草案)》规定,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5年以内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超过5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90日;未明确期限的劳动合同视为其期限不短于5年,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9..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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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怀孕7月不加班周宏2007-10-23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明确规定,但是女职工尤其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却屡屡受到单位的忽视甚至侵害。多位因怀孕而被辞退的女职工向本报律师专家咨询她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北京市律师协会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苏文蔚律师就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北京晚报法律专家团   本报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办      专家律师解答   北京市律师协会社会保障与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苏文蔚律师   怀孕女职工受特殊保护   苏律师表示,由于女性的生理特点以及她们在孕育子女方面承担的特殊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对..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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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类人员不能申领失业金周宏2007-10-23
职工“养老金”和经济补偿金的企业,都不得裁员。近日,我省下发文件,不仅严格界定了失业保险的“准入”,还对企业裁员行为进一步规范。   7种情况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我省新近规定,对各类企业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实行“养老保险费”与“失业保险费”捆绑征收。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技工学校、医疗机构,以及各类私营企业、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都是近期“拉网式”排查的重点对象。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7类人群不可以进行失业登记,也就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企业改革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如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失业保险不欠费、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处于失业..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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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劳动者签“竞业限制协议”违法周宏2007-10-23
近来,在国内一些地方,有关“商业秘密”引发的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劳动保障部门为此指出,企业强迫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甚至作出“不签协议就下岗”的内部规定,是违法行为。   前不久,上海一家企业的高级工程师老黄被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写明:“乙方应为甲方保守技术、生产、经营秘密,在离开企业之日起3年内,不得到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若违约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家企业还规定,全厂所有技术人员都必须签订这份协议,“谁不签协议谁就下岗”。   据悉,上述情况并非个别现象。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就此指出,企业如此要求劳动者签订这种协议,是无效的。一方面,它是出于企业强制而非..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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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资本弱劳工格局下劳动法不是偏袒劳动者的法律周宏2007-10-23
尽管基于中国强资本弱劳工格局的现实,劳动合同立法需要更多地关注对劳动者正当权益的维护,但劳动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关系,其立法的宗旨仍然应当是“平等”,即既要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也要维护雇主的正当权益 劳动合同法草案自2005年底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尤其是今年全国人大正式向全社会公布这部法律草案后,更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参与。这部法律之所以受到如此的重视和关注,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我国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社会是不是和谐,和谐到什么程度,从根本上讲将取决于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而《劳动合同法》则是为确立..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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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大学生工作不要报酬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周宏2007-10-23
调查显示: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较严峻 4月21日(星期五)下午3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情况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女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先生。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 我想首先问一个问题,在我们这次征集意见的时候,对于大学生就业方面征求的主要意见在哪些方面?第二个问题,我想问一个具体的问题,我们知道2006年的大学毕业生的总数达到463万,在这样严峻的就业环境下,有的大学生会选择零工资的工作,就是他去一个公司工作,甚至不要工资,就是想在那工作,对于..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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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保护“自由择业权”周宏2007-10-23
今年3月下旬,近10年来最重要的劳动法规———《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的调整,尤其自由择业权和竞业限制受到劳资双方广泛争论。 辞职需付违约金 小赵是广东某大学理工科的大学生,毕业后到深圳某通信器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岗位是系统部技术员,月工资是1300元。由于小赵工作积极,公司很器重他,出资让他去国外进行培训,双方约定变更合同,将小赵提升为系统部现场技术工程师,并将合同期限延长至今年12月底,未约定月工资。 但小赵在新岗位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工作比较清闲,而他认为这样会让自己产生惰性,对自己..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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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的界定周宏2007-10-23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在许多国家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在我国则存在着相互包含的关系。表面看来,这似乎只是一个立法技术问题,其实这里有着深刻的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本文试图从体制上对这一立法现象进行透视。   一、我国关于两类立法相互关系的各种观点及其评析   概括我国目前关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互关系的各种看法,大致可以归为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劳动法包括保障的内容;二是认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相互交叉;三是认为劳动法从属于社会保障法。   在我国,“社会保障法”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提出的一个范畴。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并无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在我国则可以说是渊源流长。我国..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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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评保护劳动者不能有空白周宏2007-10-23
在对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说明的时候,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表示,4769件来自各界群众的意见体现了一种强烈的意愿:对劳动者的保护不能有空白。   对劳动者的保护不能有空白。这句话说得好!   我们认为,无空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至少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立法不能有空白。   这方面,全国人大已经有了相应的计划。根据李援主任的介绍,本届人大计划制定的与劳动有关的法律,除了正在征求意见的劳动合同法,还有另外两部: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处理法。这三部法律中,就业促进法是为了让劳动者找到工作,劳动合同法是为了让劳动者更好地工作,劳动争议处理法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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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领取《失业证》有了新规矩周宏2007-10-23
本报讯 记者从沈阳市就业服务局获悉,新的沈阳市《失业证》发放使用管理办法将于近日施行,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等8类人群都可领取《失业证》。   据沈阳市就业服务局的有关人士介绍,新的发放办法对发放对象做了明确规定,将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肄)业生等人群更为规范地列入发放对象中。凡具有沈阳城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或与原工作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并有就业要求的劳动者,都可办理《失业证》。   据了解,今后每年一季度沈阳将对《失业证》实行免费年审,未经年审的《失业证》无效。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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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言“过劳死”无劳动保障周宏2007-10-23
深圳华为公司从事研发工作的胡新宇因工作任务紧迫持续加班近1个月,导致过度劳累,全身多个脏器衰竭而逝,年仅25岁(本报《生活时评》版6月2日曾对此发表评论《不应鼓励员工“玩命”工作》)。胡新宇的“过劳死”让人震惊,而更让人震惊的是“劳动部门有关人士”的表态。   据《北京娱乐信报》6月4日报道,面对记者,“有关人士”表示:在中国目前劳动保障范畴内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仅认定“过劳死”的话,无法取得相应补偿。   笔者认为,劳动部门有关人士的这番极不负责任的话,是其个人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机械理解。   首先,“过劳”本身就有可能存在企业的违法行为。从“过劳死”的实际情况来说,一.. 阅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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